对新公司法第十五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如何理解?(2006)

文章摘要 法律桥网友咨询:新公司法第十五条规定公司对外出资,不得成为被投资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那么现在甲企业向乙企业出资1000万,同时又为乙企业提供银行贷款担保2000万,这样违反公司法的规定吗? 北京汤淡宁律师解答:该规定本意是指公司不得对需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实体投资,如合伙企业。你所指情况不在此列。 广州辛巴哥哥律师解答:该条文的确切含义尚需要最高院作出司法解释来进行解释。从字面上理解以上操作是违反上述公司法条文的,但是上述条文的立法本意并非限制上述你所提问的情形。该条文限制的应该是指公司不能因为它的出资而成为对所投资的企业承担连带责任(例如:成立合伙企业),而你所述的情形并非由于其

法律桥网友咨询:新公司法第十五条规定公司对外出资,不得成为被投资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那么现在甲企业向乙企业出资1000万,同时又为乙企业提供银行贷款担保2000万,这样违反公司法的规定吗?

北京汤淡宁律师解答:该规定本意是指公司不得对需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实体投资,如合伙企业。你所指情况不在此列。

广州辛巴哥哥律师解答:该条文的确切含义尚需要最高院作出司法解释来进行解释。从字面上理解以上操作是违反上述公司法条文的,但是上述条文的立法本意并非限制上述你所提问的情形。该条文限制的应该是指公司不能因为它的出资而成为对所投资的企业承担连带责任(例如:成立合伙企业),而你所述的情形并非由于其出资而是由于其连带责任的担保,二者是两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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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编辑于:2024-04-29 22:57

常见法律问题

投资并购中如何进行尽职调查?

投资并购尽职调查应涵盖以下方面:1)法律尽职调查——核查目标公司的设立及存续、股权结构、重大合同、知识产权、诉讼仲裁、劳动用工、合规经营等情况;2)财务尽职调查——审查财务报表、资产负债、收入结构、关联交易、税务合规等;3)商业尽职调查——分析行业前景、市场竞争、商业模式、客户供应商集中度等。建议委托专业律师和会计师共同进行,重点关注隐性债务、或有负债、知识产权权属瑕疵、劳动用工风险等潜在隐患。杨律师团队在投资并购领域具有丰富经验,可提供全流程法律服务。

公司并购有哪些法律风险?

公司并购主要法律风险包括:1)股权权属瑕疵风险——股权被质押、冻结或存在代持关系;2)隐性债务和或有负债风险——目标公司存在未披露的担保、保证、未决诉讼等;3)劳动用工风险——员工安置、补偿方案、社保欠缴等;4)知识产权风险——核心专利、商标、著作权的权属不清或存在侵权纠纷;5)反垄断审查风险——达到申报标准的并购需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6)税务风险——历史欠税、税务筹划不当等。建议在交易前进行全面尽职调查,并在协议中设置适当的陈述保证条款和赔偿机制。

并购交易中如何设计交易结构?

并购交易结构设计需考虑以下因素:1)股权收购vs资产收购的选择——股权收购继承目标公司全部权利义务(含隐性债务),资产收购可选择性收购但需办理资产过户手续;2)支付方式——现金支付(简单直接)、股权支付(换股收购,可延迟纳税)、混合支付(现金+股权+ Earn-out);3)分步交易安排——先收购部分股权,再根据经营情况决定是否收购剩余股权;4)税收筹划——合理设计交易结构以降低整体税负(如特殊性税务处理);5)风险分配机制——通过陈述保证、赔偿、托管、分阶段付款等方式分配风险。建议由律师、税务师和财务顾问共同参与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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