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海外公司拟在中国境内开拓业务,请问在中国境内设立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等与成立外商独资企业在政策上有什么区别?业务上有没有什么限制?都有些什么优惠政策?应该采取哪种方式对公司比较有利?
答:
外国企业代表处只是联络机构,不能从事经营活动,当然也不享受优惠政策;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只是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也不享受优惠政策,通常只有特定行业才可以以分公司的形式设立;一般而言外国企业在中国设立子公司就是指成立外商独资企业,它是中国企业法人,享受中国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相关优惠政策。
采取何种形式,取决于外国企业进入中国市场的战略构想和企业的实际需求,不能一概而论。
杨春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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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法律问题
投资并购中如何进行尽职调查?
投资并购尽职调查应包括:法律尽职调查(公司设立、股权结构、合同、诉讼等)、财务尽职调查、商业尽职调查。建议委托专业律师和会计师共同进行,重点关注隐性债务、知识产权、劳动用工等风险领域。
公司并购有哪些法律风险?
公司并购主要法律风险包括:1)股权权属瑕疵风险;2)隐性债务和或有负债风险;3)劳动用工风险;4)知识产权风险;5)反垄断审查风险。建议在交易前进行全面尽职调查,并在协议中设置适当的保障条款。
并购交易中如何设计交易结构?
并购交易结构设计需考虑:1)股权收购vs资产收购的选择;2)支付方式(现金/股权/混合);3)分步交易安排;4)税收筹划;5)风险分配机制。建议由律师、税务师和财务顾问共同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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