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桥网友zxcvbnm请教:现公司为国有改制后的7人参股的有限公司,其中董事长兼总经理占52%,其他6人各占8%。现董事长兼总经理将经营、人事、财务权独揽,在公司经营管理方面与其他股东产生很大矛盾,严重损害其他股东利益。
问题1:现在其他股东想要求董事长将股份降到40%以下其他股东相应增加股份是否有可能?怎样操作?
问题2:由于董事长兼总经理将经营、人事、财务权独揽,公司各项工作不与其他股东商量一人说了算。其他股东该怎样改变这个局面?
问题3:如问题1、2目的达不到,根据新的公司法是否可以申请公司解散?
法律桥网友yanlawyer解答:
1、理论上可能。购买其相应股份即可。
2、可通过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解决,重要事项可在公司章程中约定三分之二多数通过。
3、现行公司法为保护小股东利益,规定了可以申请公司解散的几种情况,可以参考一下。
广州辛巴哥哥律师解答:
1、由于该股东占了公司的股份的52%,因此,除非该股东同意,否则很难将其股份降低,因为相关方法如果没有其同意都是不大可能操作成功的,例如:股权转让、增资扩股(扩大股本,其他股东认购,该股东不认购,就可以达到降低其股权份额的目的)。
2、不清楚董事会由多少个董事组成?除非特别约定,一般来说董事会的投票采取一人一票的方式,如果这样,可以通过召开董事会由董事们投票选举新的人选担任董事长,并用同样的方法由董事会聘任新的经理,通过以上操作,发挥人多的优势,从而将经营、人事、财务权夺回来。
3、根据新公司法第183条,符合条件者,可以解散公司,其条件是“公司僵局”,即公司的经营决策陷入了僵局,大小股东之间的势均力敌,在经营管理的决策方面无法取得一致意见,无法通过任何决策,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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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法律问题
大股东持股52%且独揽大权,小股东能否强制要求其降低股份?
通常不能强制,需大股东同意。根据公司法,降低持股比例可通过股权转让或增资扩股实现,但需大股东配合或股东会特别决议(增资需2/3以上表决权通过),否则无法操作。建议优先协商,或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约定重大事项需三分之二多数通过,以制衡其权力。
董事长兼总经理一人说了算,小股东如何改变公司治理局面?
可通过完善公司治理解决。依据公司法第46条,董事会可聘任或解聘经理,若董事会由多人组成且投票一人一票,可联合其他股东召开董事会,改选董事长或聘任新经理。同时,可在章程中约定重大事项须经三分之二股东同意,并行使股东知情权查阅财务资料,必要时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小股东权益严重受损,符合什么条件可以申请解散公司?
可以申请,但需满足公司法第182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重大损失,且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你需证明股东会、董事会机制失灵,如连续两年无法召开股东会或决策僵局,并已尝试协商、诉讼等途径。建议先发函要求召开临时股东会,保留证据后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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