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桥网友QMF33咨询:我司是一家外商投资企业,现在的经营范围是生产和销售注册企业(即本企业)的产品。不过,在业务上的需要有时也需要销售一些母公司以及其他公司的产品(绝对不是主营业务,少量经营)。请问可不可以不增加注册资金的情况下变更经营范围?
法律桥网友Rosafeng解答:是否需增加注册资金,视具体增加的经营项目而定。一般程序是先去审批机关进行审批,然后到工商部门变更登记。
广州辛巴哥哥律师解答:我认为变更经营范围跟是否增加注册资金没有关系,不清楚你为什么会提出“请问可不可以不增加注册资金的情况下变更经营范围?”这个问题?根据新公司法,公司的经营范围(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批准的项目外),由公司的章程规定,贵单位只需要依照程序修改公司的章程,然后到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即可。另外,贵公司的经营范围已经包括“销售”,现在增加销售其他公司的产品,这个应当不需要变更经营范围,不清楚贵公司为什么考虑要变更经营范围?
QMF33咨询:我司变更经营范围实际上是指申请获得分销权,因我司是新设立的生产型企业并且分销收入不超过总收入的20%,所以我想不用增加注册资金,不过因为现在还是赤字状态所以就不好说了。外资处人员的说法也都不一样,所以比较头疼。
法律桥网友Fredg解答:主要看外经局批文中怎么审批,不必然需要增加注册资本。
原则上,企业在申请增加进口分销权时,需要经过外经局审批,工商局变更营业执照,技术监督局、税务、海关随后相应办理。
最重要的是获得外经局批文。外经局要求企业提交以下资料:
1、董事会决议(需要列明:申请增加分销产品在海关进出口目录中编号、类别);
2、公司章程变更决议(需要列明:申请增加分销产品在海关进出口目录中编号、类别);
3、其他。
须注意:一次申请增加产品类别,建议不要超过2大类。如果没有熟人,可能会要求公司注册资本不能少于20万美元;增加产品分销类别超过3类,一般要求100万美元以上。以确保公司具有实力可开展此项业务(外经局的口吻)。如果注册资本未达到上述金额,需要先增加注册资本后方可以继续办理。如果有熟人,可能不会要求这么严格。还有,注意橡胶类等国家控制类产品,需要谨慎考虑。外经局原则上会要求你到相关部门取得审批后方会下发批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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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春宝一级律师简介
杨春宝一级律师,大成上海高级合伙人、资本市场部主任、国资基金研究中心主任,大成中国区私募基金专业带头人、科技与文化法律研究中心联合牵头人。执业30余年,长期从事私募基金、投融资、并购重组法律服务,尤其对对赌研究颇深且具有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并专注于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2004年起多次入选The Legal 500"私募基金"和"公司与商业"等境内外各类律师榜单,代理的中国法院首例适用外国法律审理外国公司的董事损害小股东权益纠纷案入选上海高院发布的《上海法院域外法查明典型案例》和威科先行"要案头条"。入选上海涉外法律人才库、上海市司法局鼎新法治人才库、上海国有企业改制法律顾问团,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系多家知名高校的兼职教授或兼职研究生导师及上海市商务委跨国经营人才培训班讲师。出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防控操作实务》等16本投融资法律专著。了解更多常见法律问题
注册资本不足时如何操作及有何风险提示?
若企业注册资本未达到审批机关要求(如低于20万美元,或申请超3类产品时不足100万美元),企业需先完成增资程序后方可继续办理进口分销权申请。具体操作上,企业应召开股东会或董事会,通过增资决议,修改公司章程中注册资本条款,并依法办理验资及工商变更登记。增资方式可为货币或实物,但需符合相关出资规定。完成增资后,再按正常流程提交进口分销权申请。风险方面,增资将导致企业资金占用和股权结构变化,可能影响原股东权益,需谨慎评估业务收益与成本。此外,审批机关在注册资本审查上存在一定自由裁量空间,若企业与审批机关沟通不畅,可能面临额外附加条件或延误。实务中,部分企业通过减少申请产品类别(控制在2类以内)以规避增资要求,但若业务实际需要,仍需满足资本门槛。另一风险是,若企业处于亏损状态(如案例中提及的赤字),增资可能加剧财务压力,且审批机关可能对亏损企业实力存疑。建议企业在申请前全面评估自身财务状况与业务规划,必要时咨询专业律师,制定合理的增资方案或调整申请策略,以降低审批不确定性和合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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