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约定技术和管理在项目组中的分配比例吗?(2003)

文章摘要 杨律师:  你好!   我们是做软件的,最近和朋友一起做了一个项目。在朋友的公司里设立一个项目组,朋友占整个项目80%的股份(出资人),而我和另一位技术员占整个项目20%的股份,其中我占13%(项目全面的管理和市场开发),技术员占7%(程序编写),请问这样的分配有法律依据吗?如果分配合法我们需要怎样的手续确立这种关系? 答: 公司法对于工业产权入股有明确规定,而对管理入股则没有明确规定。但是你们只是确定各自在项目组中的分配比例,并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只要签订一份协议即可,但是操作性则须视协议约定和项目组能否真正独立核算。 杨春宝律师,(本文作者:杨春宝律师,来自:公司投资律

杨律师:

  你好! 

  我们是做软件的,最近和朋友一起做了一个项目。在朋友的公司里设立一个项目组,朋友占整个项目80%的股份(出资人),而我和另一位技术员占整个项目20%的股份,其中我占13%(项目全面的管理和市场开发),技术员占7%(程序编写),请问这样的分配有法律依据吗?如果分配合法我们需要怎样的手续确立这种关系?

答:

公司法对于工业产权入股有明确规定,而对管理入股则没有明确规定。但是你们只是确定各自在项目组中的分配比例,并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只要签订一份协议即可,但是操作性则须视协议约定和项目组能否真正独立核算。

杨春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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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编辑于:2024-04-23 22:55
最后更新:2024年4月23日

常见法律问题

杨春宝一级律师,大成上海高级合伙人、资本市场部主任、国资基金研究中心主任,大成中国区私募基金专业带头人、科技与文化法律研究中心联合牵头人。执业30余年,长期从事私募基金、投融资、并购重组法律服务,尤其对对赌研究颇深且具有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并专注于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2004年起多次入选The Legal 500"私募基金"和"公司与商业"等境内外各类律师榜单,代理的中国法院首例适用外国法律审理外国公司的董事损害小股东权益纠纷案入选上海高院发布的《上海法院域外法查明典型案例》和威科先行"要案头条"。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系多家知名高校的兼职教授或兼职研究生导师及上海市商务委跨国经营人才培训班讲师。出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防控操作实务》等16本投融资法律专著。了解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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