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文波,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执业证号:060100111284 。现执业于辽宁欣合律师事务所。<<辽宁新北方正在行动>>律师团律师,<<辽宁法制报>>律师团律师,中国律师协会会员,辽宁法学会会员,辽宁涉韩律师维权中心发起人,沈阳市工商局3.15维权律师团律师。 执业以来,一直主攻刑事辩护,民商事纠纷。对房地产,经济合同,公司运营,知识产权,债务、交通、医疗、婚姻、事务调查、劳动、人身损害、涉外案件有丰富实践经验和独到见解。担任多家企业法律顾问,多次受到辽宁电视台<<辽宁新北方>>、<<辽宁新生活导报>>、<<辽宁法制报>>、<<沈阳日报>>等多家媒体关注报道。 成 功 案 例 辽宁海外旅行社梁某涉嫌贪污罪被撤销案 柏某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判缓刑案 刘某涉嫌重伤罪被判缓刑案 何某涉嫌盗窃罪数额巨大最低限判决案 杨某等集团诉讼出国留学被骗返还钱款案 辽宁嘉泰公司拖欠沈阳市美之味果酱厂货款案 李某诉铁道部第五工程局专利使用权纠纷案 李某诉沈阳市房产局撤销房证案 张某诉沈阳鹏程出租公司交通事故案...... 本律师的宗旨是:维护客户利益,你有百分之一的希望,我将作百分之百的努力。手机:13332408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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