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律师事务所 法学本科毕业,法学士。曾供职于内地法院经济审判庭,成功主持过数百起案件的调解及庭审,熟知刑民经行及执行案件的运作,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及敏锐的判断分析能力。曾在最高人民法院主办的《人民司法》等国家级报纸刊物中发表30余篇论文,具有丰厚法学理论功底。其中关于“执行听证”、“法院收件签收”、“修改刑法313条”的论点得到立法机关的重视,并在法院审判方式改革方案及司法解释中得到采纳,多次在深圳法制报上参与及主持 律师说法及律师论坛。 加盟共和律师事务所担任专职律师,担任过华夏银行深圳分行、香港中旅贸易有限公司、香港千鹏有限公司、上海深沪电子工贸公司、卢堡投资工贸有限公司、爱德生物技术发展(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市恒磊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深圳丰景台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中科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铁道部建厂工程局深圳工程处等大型公司企业的法律顾问,负责及参与处理了香港中旅贸易有限公司系列债务案;香港中旅集团与伟柏控股集团合作开发纠纷案;香港中望集团诉中国爱地集团公司合同纠纷案;美国微软公司和美国奥多比公司系列知识产权案等案件。能熟练运用《公司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为公司企业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代理的两起再审案件,三起上诉案件均告改判成功,为当事人挽回损失达300余万元。尤其在担当香港中旅贸易有限公司时在全国六个省份异地诉讼,成功地为公司处置了近千万元的不良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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