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杨春宝律师 来自:法律桥 时间:2005-1-23 15:27:42
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600628)系一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著名商业类企业,为扩展经营规模,转换经营业态,投资开发远东娱乐城项目,拟申请配股,为此聘请站长等为其提供法律服务。站长等经过数月的努力,为其配股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新世界配股最终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
本站声明:本站所载之法律论文、法律评论、案例、法律咨询等,除非另有注明,著作权人均为站长杨春宝律师本人。欢迎其他网站链接,但是,未经站长书面许可,不得擅自摘编、转载。引用及经许可转载时均应注明出处“会见律师网”,并链接本站。本站网址:http://www.meetlawyer.com/.
本站所有内容(包括法律咨询)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站长不对资料的完整性和时效性负责。您在处理具体法律事务时,请洽询有资质的律师。本站将努力为广大网友提供更好的服务,但不对本站提供的任何免费服务作出正式的承诺。本站所载投稿文章,其言论不代表本站观点,如需使用,请与原作者联系,版权归原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