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杨春宝律师 来自:法律桥 时间:2005-1-22 21:23:42
我姐和其男友共同贷款买了一所房子,一切手续都写的是其男友的名字,可现在他们由于一些问题分手了,首付已经付了,贷款也办了,但钥匙还没有拿。其男友说可以去公证将房子赠于我姐,但不同意过户。请问:公证和过户有什么区别?在什么前提下才能公证或过户?公证或过户后贷款是如何处理?
答:
在法律上,赠与是实践合同,只有实际赠与了,即办理了过户手续才完成,不办理过户手续,即使办理公证也没有意义。贷款房的赠与还要妥善处理好还贷的问题,一般应征得银行同意,否则也不是一般意义的赠与。
杨春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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