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杨春宝律师 来自:法律桥 时间:2005-1-20 22:30:02
问:
如果一个知名企业申请的商标与一个小作坊在先注册的企业字号相同或非常近似,小企业不但没有提异议,反而庆幸自己打了个擦边球,导致消费者误认为是大企业指定的生产厂家,但是产品又是不合格产品,这样一来对大公司利益受损,这种情况下,大公司应采取何措施?
答:
小企业是在先权利人,只要它没有故意利用知名企业商标误导消费者,它就不构成侵权。当然它所应承担的产品质量责任则另当别论。在此情形下,大公司或者发布声明,或者放弃该商标。
杨春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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