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杨春宝律师 来自:法律桥 时间:2005-1-20 22:30:02
我是上海的一家公司,因我公司产品使用的商标尚未到商标管理局注册,近日从广州某网站来电话告知:广州有一自然人想抢注我公司现使用的商标,让我公司将营业执照等相关复印件传真给其,代我公司申请商标,他这种行为正常吗?另外,作为我公司现使用的未经注册的商标,假如有其他公司在我公司之前申请注册,是否能通过审批?我公司应作何应对?谢谢,期待着您的答复!
答:
我猜测这只是广州这家公司推销业务的手段。不过你公司还是应当重视商标注册,除非你能证明你公司已使用该商标,而且已经有一定影响,否则不能阻止别人注册。何为有一定影响,这个标准比较主观,至今也没有司法解释,如果他人申请注册,建议按照商标法第14条规定的认定驰名商标的标准准备相关材料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杨春宝律师
本站声明:本站所载法律咨询类资料均系站长为广大网友、读者提供的真实的法律咨询,请注意所有咨询均是在特定时间针对特定情况而作,没有普遍适用性。当您遇到具体问题时,请就近咨询专业律师。本站将努力为广大网友提供更好的服务,但不对本站提供的任何免费服务作出正式的承诺。
欢迎其他网站链接,但是,未经站长书面许可,不得摘编、转载。引用及经许可转载时均应注明出处“会见律师网”,并链接本站。本站网址:http://www.meetlawyer.com/.